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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濟動物vs.環境汙染

by Light Whisperer

原文登於台灣教會公報 【教社主日特別企畫】「莫讓花香慢城淪為臭雞城」

卜蜂集團帶著一長串的黑歷史,例如棄置1萬多公噸汙泥、空氣汙染、汙泥洩漏流出、惡臭垃圾露天堆置等,計畫在花蓮設置能容納37萬5000隻雞的六個養雞場。這間年度淨利以億計算的企業在記者會中表示,養雞不太需要用水和排放汙水,也強調養雞場採歐盟認證的水簾式環境控制,透過電腦監控系統調控雞舍風扇,不像傳統有異味汙染,是最先進的養殖方式。即便如此,由於素行不良,許多罰鍰低至僅僅6000元,對於生態破壞的疑慮仍舊引發當地強烈反彈。

依據行政院農委會所提供之資料顯示,環控式的水簾式禽舍雖然能提供穩定溫度,增進雞隻生長,卻會造成環境中粉塵、氣體、臭味等空氣汙染物,負壓通風系統會把粉塵、硫化氫等抽出畜禽舍,不只傷害呼吸道,惡臭甚於豬舍,造成的空汙問題常超出法規標準。以雞隻每日平均0.14公斤的排泄物排出量計算,這六個養雞場一年需處理近2萬噸雞糞,雖然可做堆肥,但難以避免的蒼蠅問題會造成鄰里生活困擾,更會成為人類或動物疾病的媒介,包括痢疾、傷寒、霍亂、結核病、小兒麻痺、病毒性腸感染和寄生蟲病等。

  

圖片來自Farm Sanctuary

  

養殖雞隻有固定死亡率,就地掩埋有液滲透問題,焚化產生的氣體會造成二次汙染。去年全台因禽流感而撲殺30萬隻雞,今年截至6月撲殺數量已達42萬,倘若花蓮有大型養殖場,禽流感斃死與撲殺的屍體該如何處理?在卜蜂自己也承認必須把雞屍運回西部的化製廠處理的前提下,仍可預期難以收拾的生態衝擊。

再加上畜牧業本來就是台灣河川汙染主因,占全台灣廢水比例超過25%,其中殘留之抗生素並不能被傳統廢水處理程序移除,被排放入環境中的抗生素將使抗藥性基因擴散,對人類健康產生極大威脅,對自然環境的危害更不是區區幾千幾萬元所能彌補的。

  

 動物是商品嗎? 

從這些角度看,卜蜂所提出的保證,很顯然不怎麼有效。然而他們提出的另一個設置養雞場的理由,卻鏗然有力到讓人無法辯駁。台灣人平均每年消費315顆雞蛋,高居全球第三,花蓮長期供不應求,九成雞蛋仰賴外縣市進口,花蓮設場不只供應在地新鮮蛋品,還能減少運送空汙與碳排放。換言之,過去的好山好水,其實是以汙染西部為其昂貴的代價。本地人對於雞肉與雞蛋的龐大需求,重重削弱了站在維護生態立場上抗爭的正當性。

該思考的不只如此。問題根本不在於如何用科技的方式消除東部或西部的養雞場汙染,而是該回到源頭,以基督信仰的角度來反省:動物是商品嗎?

上帝讓人管理海裡的魚、空中的鳥和地上各樣動物,而今,人類按著自己的利益與喜好,把動物區分為同伴動物、野生與保育類動物以及經濟動物。動保意識逐步抬頭,自稱「愛護動物」的人通常注意的是前兩者,反對販賣貓狗和參與救援工作的人數日增,野生動物的處境也是上得了檯面的議題,唯獨被屠宰的養殖動物從來不在被關愛、甚至被注意的範圍之內。許多人把貓狗當兒女養,會以教育與娛樂之名,帶小孩參觀動物園,卻從來沒有人想去養殖場與屠宰場,了解餐盤上的動物活著時、臨死前,受到怎樣的對待。

  

校外參觀,或是成年禮?為何我們不願讓孩子看見實際上發生了什麼事?
圖片來自Farm Sanctuary

  

在台灣,每年數以億計的牛羊豬雞鴨在密閉式、終身不見陽光的養殖場生活,壽命明明在八年以上的雞,只活了38天就被送入恐怖的屠宰場,因為已達到最大經濟價值,再養下去就浪費飼料了。蛋雞的命運也不遑多讓,全台95%的雞蛋產自傳統格子籠的飼養系統,狹小、惡臭、擁擠,腳底下堆積了累積一、兩年的糞便,終身不得動彈。

畜牧業製造大量活生生的生命,接著以殺戮與再製方式從中獲取利潤,對動物的照顧是以人類利益為導向,以經濟價值為考量,屠宰手法、脂肪分布、膠原蛋白的含量是以人類的需求、喜愛的口感決定,調整配種與基因。

在這樣思維下,生命價值被貶為市場價格,如果沒有市場價格,就不具生存價值,因而全世界蛋業標準做法是把剛出生的小公雞直接絞碎,混入雞飼料中,就因公雞不生產、不下蛋。一隻母雞從每年自然產出8至12顆蛋,「進化」到在今日蛋雞工廠裡每年可以產300顆蛋,以人類女性來說,相當於一年月經來潮300次。

  

 上帝會為此感到痛苦嗎?

當我們因為上帝創造的自然環境受到破壞,憤慨地挺身而出,是否有人曾經為著上帝創造的美麗動物──從牛羊豬雞鴨,乃至海裡的魚──受到的惡劣對待,而感到傷心?當經濟動物比不具生命的物品更無尊嚴,身為基督徒的我們,可以選擇是否參與其中:是要一邊拒絕自家後院被汙染、一邊購買汙染別處的產品,以消費支持整個畜牧業,或者是拒絕把上帝的受造物貶低為一口食物?

創世記1章中,在上帝讓人管理各樣動物的經文之後,祂緊接著說,將結種子的菜蔬、有核的果子賜給人作食物。聖經清楚記載,直到罪惡導致上帝用大洪水毀滅全地,人類才從植物性飲食轉而吃肉(創世記9章3節)。動物不是為著人類的口腹之欲而創造,然而我們卻以享受與習慣為名,漠然看待每年全世界屠殺的經濟動物超過700億隻的事實。

  

  

基督徒必須捫心自問的是,我們真正在意的,是從小養成的飲食習慣與文化,還是上帝的受造物?借用美國前總統柯林頓御用牧師、社會學名譽教授甘普路(Tony Campolo)牧師曾經提出的幾個問題,倘若獵人射殺鹿,上帝會感受到鹿的痛苦嗎?如果答案是「會」,那麼吃鹿的肉,或參與把動物的血肉做成食物的過程,上帝會痛苦嗎?最後一個問題是,愛上帝的人是否應該避免讓上帝痛苦?

上帝不只顧念人,也深愛祂所創造的大地和其上生命,甚至一隻小麻雀。當我們對養殖場與屠宰場裡的苦難視若無睹時,上帝會因著日以繼夜的殺戮何等心碎啊!基督徒該起身對抗的,只有一間汙染環境的卜蜂,還是整個不公不義的畜牧產業?

  

  

  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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