飲食是文化也是習慣,跟性別一樣。
在一個虐妻毆子很稀鬆平常的地方,提倡女權根本是神經病才會做的事。
儘管很多人會嘲笑或鄙夷不把動物看作食物、盡可能不傷害不剝削動物的人,覺得這不過是莫名其妙或自找麻煩。
但我讀過歷史,知道第一個提倡洗手的醫生被當成神經病,梅崗城故事我不忍心再讀,藍調石牆T和蒙馬特遺書烙印在我心上,而現在還是很多人不知道居禮夫人去掉夫姓之後叫什麼名字。
世界的聲音再怎麼轟轟作響,都不會比堅定的信念更強大。
我很努力的站穩腳步,希望自己不要因為環境而動搖。
漫威影集裡,潔西卡瓊斯努力消滅的Kilgrav那種控制心靈的超能力,對於任何議題的倡議者而言,或許很有吸引力。
但即使我有這種能力,我也不希望人們是因為被催眠、不需思考,而不再吃肉,這不過又是另一個不負責任的舉動罷了。
如果因為習慣、因為周遭環境如此、因為大家都這樣做、因為會帶來短暫快感,而決定要吃,這樣的決定,真的是自主的決定嗎?我很懷疑。
我確定的是,在性暴力和性別歧視很普遍的地方,仍然堅信暴力和歧視是錯誤的,並不容易。
就算能夠明白殺掉一隻牛和殺掉家裡的貓一樣殘忍的人不多,我也不能因此合理化「把牛分屍後吃掉」這件事。
我不夠溫柔,智慧不夠,耐性更不夠,每隔一陣子就會落入「這個世界爛到毀滅算了」的低潮。但我終究還是對人性抱著期待。
畢竟,黑人不是人,女人也不是人,同性戀根本不存在的時刻,距離現在並不遙遠,不是嗎?